清华大学学生会民主建设资料数则

这篇文章收录了以下文章:1. 清华校园民主建设的道路——兼评《我们为什么不能搞普选》 2. 清华大学学生会主席选举制度述评

写在前面:

2019年5月左右,我与几位学长做了关于校园民主制度的调研,主要是着眼于清华大学和其学生会。这个过程中,除了学校档案馆内的资料,我们还找到了一些相关的述评和照片。这里的第一篇的作者为化工系的邓耿学长,发布于人人网,原内容已经不复存在;第二篇来自清格华茨公众号,后来作者将其删除。虽然如此,但严格来说,这两篇文章,我并无得到作者授权,便擅自摘编在了这里。因此,如果此举有所冒犯,烦请联系本人予以删除。

关于我们当时的研究成果,如果有时间我想再写一写。另外的一些资料比较常见,或是不便公开,便不摘录了。

清华校园民主建设的道路——兼评《我们为什么不能搞普选》

作者 邓耿

舵主是我的老朋友,不过不像“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中的“老朋友”,有时候更像是Professor X和Magneto。他可不是“P民”,P民是不可能筹办过学代会的;我更不“高居庙堂之上”,正一心想着学代会开完彻底滚回去学术呢。没有他的文章,也激发不了我系统地写一写自己想法的冲动。本来谋划好的填坑计划不得不暂时中断一下。这是于私。于公,作为化学系第二十六届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秘书长,在周日晚的学代会召开之前,有必要对学生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一次全面阐述。

本文极长,但眉目很清楚:第一部分讲民主,第二部分讲校园民主,第三部分讲清华校园民主建设,第四部分讲清华校园民主建设的道路。精力和时间有限,没法一一查证,已经尽量提供了可用的参考来源。水平不够,只能做通俗化的描述,不敢在学理上深入讨论。

一、什么是民主?

1、民主与校园民主是两回事

民主(Democracy)是一种现代政治生活方式。但校园民主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民主。有人说,“有群众生活的地方全有政治”(钱钟书《围城》),但不同的群众就有不同的政治生活,有不同的民主形式。因此,大学校园的政治生活同一般社会的政治生活也大不一样,正文第二部分还将更详细地讨论这一点。在讨论校园民主建设问题之前,必须首先明确,将二者混同起来既是逻辑上不合理的,又在实践中存在混淆视听的危险。清楚地意识到民主同校园民主的差别,有助于我们避免将校园民主生活泛政治化、对此类政治游戏“入戏太深”,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把握那些更加核心和基本的民主问题,在此基础上指导我们完善校园民主建设。

2、民主制度:从普选和代议制民主谈起

提到民主,人们最先想到的就是各种民主制度,这也就是为什么普选是一个用来赚分享的好噱头。而被拉出来同普选相比较的就是所谓“代议制民主”,或者说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但是遗憾的是,这种对比本身就暴露了我们许多人对民主本身缺乏明确的认识。原因为何?因为这二者根本不是一组对立范畴。

民主制度要处理很多现实政治问题,其中至关重要的至少有四个:选举,决策,执行和监督。普选是选举制度中的一种,又称直接选举。同普选相对立的是间接选举、禅让和继承。代议制民主是决策制度中的一种。同代议制民主相对立的是全民公决、元老政治和独裁。执行和监督制度,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一般而言,选举制度同决策制度之间没有本质的联系,理论上以上两组八个概念可以两两组合,形成十六对民主方式。事实上在世界上也就存在着各种各样混杂的民主方式,继承加代议制就是君主立宪制,间接选举加独裁就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我国目前的民主现状基本上属于间接选举加元老政治,正在向代议制民主转变。

当然,不同的民主制度之间,有高低优劣之分。我们一般把包括禅让、继承和元老政治、独裁这四种元素之一的制度称为不完全的民主制度,把同时实行直接选举和全民公决的制度称为直接民主,把其它组合称为间接民主。世界上绝大多数民主国家实行的都是间接民主制度。有人问,为什么不搞直接民主?答曰,因为直接民主存在着巨大的危险,导致它的实践没有获得过成功。历史上著名的直接民主,包括雅典城邦的公民大会、巴黎公社和文化大革命中的革命委员会。直接民主的危险,主要来自于人民本身:群体的非理性,此外还存在成本过高、效率低下等问题。此问题早已成为政治学的经典论题之一,本文不再置喙。

现在我们回到间接民主上来,按照前面的组合,大约可以有三种:直接选举加代议制民主,间接选举加代议制民主,间接选举加全民公决。第三种事实上没有任何国家采取,可能的限制因素主要包括全民公决的成本和效率。归结到此,民主国家的制度细节虽然千差万别,但代议制民主都是历史发展的主流。对于代议制民主,本文不想过多展开,有关为什么要选择代议制民主的论述汗牛充栋。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即使在那些最典型的民主国家也是见仁见智的,英、法、美、德各不相同。它们之间旷日持久的争论同精英主义政治理念同民粹主义政治理念的冲突有关。精英主义认为,国家应当交给那些社会精英治理,因为绝大多数人民既没有治理国家的能力,也不能保持自己的政治理念,人民只需要能够把精英们的权力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即可;而民粹主义则认为,国家必须以人民的意志为唯一的准绳,治理社会的人只能服从人民的意愿,即使那些社会公认的精英也有可能滥用自己的权威和影响。

典型的代议制民主国家都有精英政治的传统,很少有国家规定议员不得连任、返任。我们惊诧于申纪兰连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却不知道美国参议院连任超过十一次中期选举(两年改选三分之一)的参议员比比皆是,现任参议院临时议长丹尼尔·井上已经在任超过四十九年,甚至还出现过一百岁还在参议员任上的斯特罗姆·瑟蒙德。事实上,资深议员在议院内发挥的作用十分巨大。在英国下院中,最资深的议员通常还会被授予“下院之父”的称号。在日本,众议员因为年龄和健康原因引退时将自己的席位移交给儿子或者政治上的继承人是非常常见的。指责代议制民主中的议员群体常年不发生本质变化,是西方许多激进政治评论家早就做过的事。但是这种稳定性并不妨碍代议制民主发挥它的民主作用。

3、民主精神:包容与妥协

民主制度千差万别,看起来也都不够完美。那么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民主?我们凭什么说一个制度民主、另一个制度不民主呢?这是一个想要了解清楚民主的人必须想明白的问题。制度到底民主与否,决定于它是否充分体现了民主的精神。那什么是民主精神呢?有人说,限制特权、集体议事、多数服从、尊重少数等等原则,都是民主精神。如果再概括起来,民主的精神可以被归结为两点:包容与妥协。为了保证包容与妥协的民主精神得以实现,我们才需要制定完善的选举制度、决策制度、执行制度和监督制度。

社会矛盾是在政治生活中引入民主制度的客观原因。民主制度的建立,就是为了协调社会矛盾。社会矛盾可以是物质利益纠葛,可以是思想理念矛盾,可以是民族国家冲突,按马克思主义的观念就是阶级矛盾和更深层次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矛盾是人类社会前进的动力。矛盾激化,就是革命。矛盾没有激化,就有民主制度协调化解的必要。民主制度怎么协调化解矛盾?不妨与其他不民主的制度对比来看。独裁制度是靠独裁者自己的意志来协调矛盾,所以一个好皇帝是善于在臣子中间搞势力平衡的皇帝,而坏皇帝多半是只信任一群人,不管这群人是魏忠贤还是张居正。元老政治是靠智囊团的建议和元老之间的相互妥协来协调矛盾,所以大正时代的日本要搞御前会议,八十年代的中国要搞中顾委。

话说到此,民主的精神之一——妥协——就呼之欲出了。事实上,这不过是将元老政治中的妥协扩大化了的结果。妥协就孕育了多数服从原则,这是少数派的妥协。许多人总觉得,妥协就是投降,就是民主被压制了,这些人都犯了前民主时代的人认识民主的一个普遍错误:民主就是人人都来作主。民主决不是一个每个人的意见都被接受的制度,但它是一个每个人的意见都有可能被接受的制度。“政治是可能性的艺术”(俾斯麦),民主政治的关键正在于人们运用民主制度为他们提供的种种方便表达自己的意见,争取更多数的支持,进而让自己的意见被接受。反过来,如果自己的意见没有被接受,妥协就成为了一个合理的选择,至少,妥协之后还有部分实现自己主张的可能。

民主制度的根本落脚点是自由。这就导致了民主的另一精神——包容。包容就孕育了保护少数原则。尊重它们,从道义角度上讲是维护自由原则,从功利的角度上讲是对人类综合利益的一种保险:我们总不能期待一时一地的样样东西都尽善尽美。今天我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将来可能就不那么不言自明了;在一个文化中被奉为神明的规则可能并不能移植到别的地方。这已经被历史无数次的证明过。那么既然今天我们能对古人的行为表示理解,为什么就不能对那些现在看来是少数或异端的意见报以宽容呢?这并不是说,他们就一定代表了未来的方向,但是如果它们被过分压制,可能会毁掉我们自我改造和前进的机会。这就是包容异端的功利意义。

当然,反过来,少数的人也不要自以为掌握了真理与历史、进而有资本谴责大多数人,甚至以手中具有的权威与力量强制其他人(或是诱惑其他人)去完成他们期望的事。这里的包容不是观点的放弃、原则的让出,而是理解性尊重。“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正是靠着包容作保证,给了不同的观点相互争论的机会,在各方争论的过程中真理会逐步显现出来。更详细的可参见日志“宽容议”,这里不再赘述。

4、民主的缺点

民主是有代价的。这代价就是民主没法抵抗非民主与不合作。民主意味着要有人想要做主。但如果人们就是不来参与民主,民主也没有任何约束手段。这似乎是与民主设计者的意愿相违背着的,但却是自由概念中最为微妙的一点:保持沉默的自由。我们可以通过宣传、说服和劝诫的方式鼓励人们利用自己的民主权利,但是谁都不能以民主参与为理由,或威逼、或利诱甚至强迫民众参与民主进程。任何程度的“被民主”都是背离民主原则本身的,就好比我们“保持”着人大代表选举投票率90%+的世界纪录一样荒唐。打个比方,我们发表日志,赞成的可以分享,当然也可以不分享。我们可以求人分享、劝人分享,但不能在对方还没明白的时候让他昏头昏脑的分享,也不必因为分享与否就给人划线站队。

民主的代价就导致了民主是有手段限制的,不能不择手段。如果有人利用非民主的手段想实现民主的目的,那么民主本身就已经在这种过程中发生了异化。并且更加危险的是,它为今后的民主进程开启了潘多拉的魔盒,一代一代的人都会控制不住地问自己:为什么只有他能不民主?我为什么不能学学他,也搞一搞不民主?“和尚摸得,我摸不得”的阿Q心态,谁都不能避免。斯大林揶揄被选下台的丘吉尔,丘吉尔说了一句话,“我打仗正是为了保卫人民罢免我的权力”,正是民主的代价。粉碎“四人帮”之后,陈云说了一句话,“下不为例”。对于民主而言,宫廷政变本身即使目的是为了民主,这种手段依然为以后的恶例开了先河,从道理上说,连“下不为例”都不该有。

呼吁民主容易,真正实现民主很难。这话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运用民主的手段同不民主作斗争、并进而取得胜利,是十分困难的。历史上的资产阶级革命为了建立民主体制,少则半个世纪,多则一二百年,直到二十世纪才逐渐在各国落实了妇女和黑人的投票权。从前中国有许多人期望毕其功于一役,结果得到的回答只是枪声和履带。另一方面,即使民主暂时建立起来了,维护民主不受破坏仍然是非常困难的。克伦威尔拿着宝剑驱散了议会,拿破仑挥舞着军旗发动了雾月政变,袁世凯窃取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的总统宝座,叶利钦也指挥过坦克炮轰白厅。民主不是安如磐石的,它的位能曲线二阶导数小于零。

5、谁是民主的敌人?

毛选第一句话就说,“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对于民主来说,它的敌人到处都是。民主的第一敌人,自然是不民主的强权。专制者是民主的天然敌人。但是我们并不否认,在强权掌握者自己具有足够开明意识的情况下,民主制度可能经由强权而建立起来,这一点业已为蒋经国以及众多“污点国父”所证明。

民主的另一个敌人,是民主制度滋生的强人。权力是一种具有腐蚀性力量的东西,民主制度并不完全排除个人掌握巨大权力的可能性,也就时时刻刻需要警惕民主制度自身产生的强势人物运用权力来破坏民主。

民主的第三个敌人,是愚民和暴民。愚民要的是圣明天子和贤能的宰相,暴民要的是群众专政和雅各宾式的恐怖民主,这都与民主背道而驰。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民主绝不等同于民粹,绝不等同于完全由人民自己选择。那些鼓吹过“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党,最后要么开启了群众暴政的闸门,要么走上了自我专制的道路。

民主的最后一个敌人,是民主自己。民主自己是极其脆弱的,潜伏着不民主的危险。民主的守护者必须睁大眼睛、保持警惕,不能对邪恶没有认识。

二、什么是学生会的民主?

1、学生会不是学生自治会

今天中国的高校学生会,绝不等同于旧中国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学生会”。后者是学生自治机构,而前者则是体制下的群众性组织。

《清华大学学生会章程》(2010年12月修正)开篇就说,“清华大学学生会(英文译名“Student Union of Tsinghua University”)是清华大学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本会接受清华大学党委的领导,接受清华大学团委的指导,充分依靠系(院)学生会和全校广大同学开展工作”。而与之相对照的是,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的章程中明确规定,立会的宗旨“本民主自治精神”,“专有事权乃由各成员书院学生会共同授予”(转引自李越翰等,“香港内地高校学生会比较与启示”,现代教育论丛,2010年第5期),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构。不管如何强调两种学生会都是为了学生权益服务的组织,这种先天差别就足以证明,学生会与学生自治机关有着天壤之别。

因此,在组织的定位上,大陆高校的学生会只不过是隶属团委的各种学生组织中的一个,只不过由于历史和礼节性的原因得以具有优先地位。从法理上说,学生会同学生科协、甚至各个社团协会的地位是平权的。在事实上,学生会也必须接受团委的指导和监督。其表现包括聘请团委副书记担任学生会秘书长、重要人事安排需要请团委审核、重要组织活动需要征得团委同意、财务问题更是没有办法离开团委等。但也正是由于历史和情感上的原因,今天的学生会被许多人寄予了学生自治的梦想,一直是校园民主建设的主要对象。

2、学生会的民主是社团机构内部的民主

由于现实定位不同,基于学生会的校园民主也就大异其趣。自治机构是正式的行政组织,具有政治雏形,好比基层农村的村委会。在学生自治机构的定位下,学生会的选举、决策、执行和监督完全有必要参照真正的民主政治体制进行建设,本文第一部分中论述的种种特点与问题都是适用于它们的。但是如果学生会只是作为一个社团机构,哪怕它特殊一点,但其所谓的“民主”也是来源于体制的恩赐。即使人们想热热闹闹地搞普选、搞代议制、搞三权分立,但都抵不过红头文件一纸批文。这是由民主制度本身的脆弱性所必然导致的。

那么学生会就不要选举、不要民主了吗?当然也不是。学生会的民主,是社团机构内部的民主。我们只要想一想社团协会怎么处理自己民主问题,就足以回答学生会的民主该如何建设了。在选举制度方面,当然很多社团协会都是典型的禅让制,但校内许多大型协会已经开始逐步实现会长的竞争上岗和理事会制度。而参加会长选举的投票人都有哪些呢?往往规定是资深或核心会员(作为一个例子,可以参看海峡两岸交流协会的人人主页日志)。这一点就类似于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在决策制度方面,绝大多数社团协会实行的都是元老政治,学生会基本上也不例外。有关校园民主中的代议制探索,主要集中在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上,这将在第三部分中作一简要阐述。这些特点是民主与外来强权妥协的结果。

当自治组织足以自我独立的时候,内部的矛盾能否得以协调是组织能否稳定存在的关键,因此健全的民主体制就成为必要的了。一个自立都还很困难的组织,维系组织具有延续性的力量来自于组织自身的执行力。说得通俗一点,做社团的人都知道,社团靠的就是活动,没有活动的社团就没有生命力。同样的道理,学生会现在能抓住的稻草也就是做活动,以活动来维系自己的存在感和影响力,然后才能够上升到做感动、做暴动的层次。那么为了保证组织能够具有足够的执行力,就不得不牺牲掉一些民主手段。比方说,冗长的议事辩论制度,就从来没有在任何学生会中出现过。事实上,经过这样阉割之后的民主方式还能否成其为“民主”,是应该打一个问号的。

3、学生会与学生的关系

任何高校的学生会也好,学生自治机构也好,都逃避不开一个命运:学校的人数规模决定了这是一个“人情社会”。这一点是校园民主与一般民主有着很大区别的原因之一。一般民主是为大规模的社会组织设计的,在人们研究民主问题时,通常都会认为民众之间、民众与精英之间没有非理性、非利益层面上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制度和传统就成为民主得以实现的主要保证。但在“人情社会”中,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一个中国农村就是典型的人情社会,秦晖先生把它们称为“小共同体”。你我不可能一个电话打到中南海接通胡core,但村民就能够在酒席上说服村长。“人情社会”不需要冗长的反应机制来处理民主问题。

学校的规模正符合人情社会的特点。小到院系学生会,大到校会,无不生存在大大小小的人情网络中。我们细细回忆自身的经历就不难发现,学生会的招新、学生会的工作、学生会的人才培养,无一不渗透着人情社会的影子,靠着人情润滑和维系着它的发展。那么基于这种社会基础的学生会组织,又何能在选举和监督时彻底避免人情的影响呢?正因为学校是一个小规模社会,学校内部的矛盾冲突才不像真实的社会中那样随处可见,矛盾的表现更加含蓄,矛盾的解决方式也更加柔性。学生仲裁组织几乎就没有存在过这一事实证明了上述观点。作为矛盾调解方式的民主制度在人情社会中,也要作出相应的软化,很难指望靠制度的约束力来维系民主传统,而要通过构筑民主风气来保障民主的延续。

学生会作为群众性组织的特点,还带来了一个常常被人们误解的副产物。由于学生会并非是真正的自治机关,它与会员之间的联系就不是卢梭式的社会契约,而是周瑜打黄盖式的愿打愿挨。无论是会员对于学生会还是学生会对于会员,都只是社团层面上的主动配合,没有实质上的约束效力。这种约束效力只有在人民组成的自治机构中才有实行的可能。因此,学生会既没有权力要求会员支持或者反对什么,它只能倡议和引导;学生会也没有义务在会员提出意见之前采取行动,因为它对自治的成果无司其责。它只不过是一个群众性组织,尽量在种种约束之内满足大多数群众的要求,仅此而已。

4、威胁学生会民主的因素

学生会的内部民主,如前所述,事实上由于民主本身的脆弱和学生会组织的先天不足,一直是十分软弱的。如果我们把威胁民主的普遍因素一一应用到这个情境中,那么体制的强迫力、学生会内部具有影响力的干部、普遍漠视学生工作的大众和神往于直接民主政治童话的激进者,都有可能威胁摇摇欲坠的民主。同现实政治生活相比,校园民主还要更加紧迫地面对人亡政息、政怠宦成和求荣取辱(黄炎培语)这三大衰亡的周期律。这一点是由学校独特的人口流动方式决定的:铁打的校园、流水的学生。即使在相对温和的环境中暂时建立起来了民主制度,避开了威胁民主的四个因素,人亡政息的铁律依然会让来之不易的民主制度付之东流。

三、校园民主建设的历程

1、三十年来中国高校的校园民主历程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学生会的民主制度进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八十年代是草创期。这一时期,由于文革时代学生运动的风云气象依然在高校中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而同时席卷知识界和文化界的启蒙浪潮也给高校学生注入了新的思想,学生会的民主形式一度被广泛探索过。与此同时,各种各样的学生组织也如雨后春笋般在高校中涌现出来。清华大学学生科协就是从那时起生存至今的一个组织。然而进入九十年代之后,各主要高校的民主进程都陷入停滞甚至倒退。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高等院校的数量越来越多,虽然在传统高校中的民主进程依然步履维艰,但许多体制的空白地方诞生了新的民主形式。例如前几年轰动一时的中山大学学生会主席直选。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绝大多数新生的学生会和社团都已经在体制的捆绑下亦步亦趋,并业已成为众多评论者抨击的对象。

2、清华的校园民主建设历程

同全国的情况相类似,清华的校园民主建设也经历了以上三个过程。1980年,校学生会进行了空前绝后的一场主席普选,当选者林炎志也成为稍微了解清华校史的人经常举的例子。然而在这背后很少有人意识到,林炎志的父亲林枫曾任中央党校校长、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跻身“党和国家领导人”之列。这可比今天的许多“官二代”霸气多了。事实上,在当时的宣传和通讯条件下,如果候选人不具有名人效应和先天优势,几乎不可能在普选中胜出。也是同一年,北大试行常设代表会议制度,李克强成为第一任常代会主任。

八十年代中期,校会开始尝试决策制度的改革。根据《清华大学一览》(1986-1987年度),从1986年起,学生会不再选举执委会,组建了常任代表会议。这一改革被认为是第二十六届学生会主席潘福祥推动的。常任代表会议是学代会的常设机关,平时负责议事和监督,而学生会的主席团和部长负责执行。八十年代后期,常代会一度拥有很高的地位。根据《清华大学一览》(1988-1989年度),当年的常代会主任史丹兵同时还是校务委员会常设的“校内收费及标准审定委员会”的委员,反映了当时常代会的确负有很大的维护权益职责。

然而政治风波停止了校园民主前进的步伐。当年的学生会主席方方本来应该在五月卸职,但这显然不可能做到。十月份他离任时没有召开一年一度的学代会选举新一任主席,而是由排名第一的副主席杨红征接任。这也就使得学生会变成今天两年一大会、一年任满中期调整的选举模式,并将学生会主席的实际选举权进一步从学代会收回到常代会。在选举制度上出现了历史的倒退。常代会的职权也随之急剧萎缩,逐渐演化成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和校会骨干成员退休养老的机关。颜宁教授当年就曾以生物系学生会主席的身份兼任过常代会副主任。

近十年来,校会在民主进程上的举措更趋保守。在2002年召开的第三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上,原本已经形同虚设的常代会被所谓“议行分开”的原则彻底解构,取消了属于常代会依靠学生代表行使的监督和维权职责,常任代表也由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兼任,基本上剥离了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本质。今日的常代会也早已被称为“大主席团”,不再是学生会执行机构之外的决策和独立监督团体。2005年的水木事件中校会的不作为一直饱受诟病。在2010年召开的第三十九届学生代表大会上,学生会章程被进一步修改,增加了卸任主席在新主席选举中的投票权。考虑到常代会只有二十八个席位,这一票的增加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然而在基层院系中,民主制度的新尝试一直在继续。虽然很多院系学生会同校会一样陷于民主停滞,但在人文、法学和经管学院,一直存在着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努力,代表问责和监督也时有报道。2004年航院成立之初没有学代会机构,第一届学生会就采取了普选的形式,不过这一突破并没有延续下来。

3、化学系学生会的民主建设

2010年化学系第二十四届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之后,成立了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年的艰难探索,2011年第二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了常务委员会章程,并选举了新一届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成立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化学系学生会的选举,更高的目的是完善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常任制、落实对学生会的监督,通过民主手段协调系内学生工作。一年以来的有关工作已写入今年的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明晚将在五教5102提请第二十六届学生代表大会审议。

4、回顾与展望

校园民主不同于一般民主,有其自身的特点,需要认真分析思考。清华作为中国高校的翘楚、天子脚下的太学,其校园民主进程还受到学校乃至更高层的严密关注。回顾三十年来的清华校园民主建设历程,给了人们许多启示。

校园民主的建设不是一帆风顺的,挫折和倒退都是难以避免的。在建设校园民主的过程中,革新和妥协是相随相伴的。只知革新,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巩固制度、培养人才、营造氛围,贸然挑战既成体制,很容易碰得头破血流,连刚刚取得的一点成果也会丧失殆尽。只知妥协,不能坚守民主的原则和底线,放弃民主精神的诉求,即使有良好的制度基础,也会因为大众的普遍麻木和继任者的浑噩平庸而逐渐失去其作用。

建设校园民主切莫“入戏太深”、“走火入魔”。应当清醒地意识到学生会及其他一切学生组织的实质地位和权力,清醒地意识到学校这一社会具有的独特人情氛围,清醒地意识到校园民主的意义绝不等同于一般民主的政治目的。对于校园民主的关注者和推动者而言,这一提醒更加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校园民主不过是一种民主游戏,无论它是否具有真实性和可行性。沉迷于游戏本身不能自拔、进而把游戏中的观念推广到不该适用的场合,就有泛政治化的危险。不仅如此,一旦有人贪恋游戏带来的权力快感,那么不管他们今后是否继续掌握权力,都会为校园民主的正常进程投下阴影。

校园民主推进的过程时时不能离开民主精神的正道。民主的精神要求我们能够包容异质、尊重少数,要求我们时时注意倾听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和诉求,因此,我们应当欢迎那些自发的针对校园民主进程的讨论。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承认民众的沉默也是民主的代价。在今年化学系学生代表选举前,由于采用类似人大代表普选的投票形式,有的同学担心投票率很难令人满意。但筹备委员会认为,投不投票是民众的自由选择,谁也没有道理用泛政治化的民主蓝图裹挟大多数人。(事实上,总投票率达到了73.8 %,即使考虑到不住在七号楼的“海外选民”几乎全部投了票,真实投票率也已经超过50 %。)

四、校园民主建设的意义

1、校园民主建设的现实意义是调解矛盾

如果从民主的现实意义上非要给校园民主找出来一个意义的话,也许调解矛盾可以算是一个校园民主能够起到的积极作用。进一步问,清华校园存在什么样的矛盾,需要动用民主这款牛刀呢?现阶段这所学校的基本矛盾,无非一句话:“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那么再问,校园民主有何益于基本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矛盾的缓解乃至解决?目前看来基本上没有什么作用。学生们能够行之有效的方法也就是权益反馈、校长接待,靠着体制内部的支持者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回顾近年来热热闹闹的几桩冲突,比方说九号楼事件和自习公约,看起来并不像是搞了普选、落实了代议制、甚至建设成了三权分立就能解决的样子。

2、校园民主建设的长远意义是弘扬精神

归根到底,校园是教育人才的地方。我们在校园中的一切活动,都直接或者间接地与教育这个一切主题的主题相关。那么校园民主是否有教育意义呢?答案应当是肯定的。搞校园民主的长远意义,正在于通过民主氛围的建立、在青年人心中扎下民主精神的根来,进而通过教育成果的输出,将民主精神向更广阔的地方弘扬。学校中的种种活动也好,“事业”也罢,都是带有强烈实验色彩的半社会化尝试,没有必要对它们的实际结果报以过高期望。重要的是我们要培养的“学术大师、兴业英才和治国栋梁”能否在这过程中得到教育。

因此,建立什么样的校园民主制度,在具体的院系、具体的时代、具体的操作者手中可能都有不同,但是它们的民主精神实质应当是一以贯之的。为了实践包容与妥协的民主精神,校园民主进程的第一要务就是建立和巩固一种适合当时当地的制度,将其通过各种形式固定下来。民主首先要有规则,按照规则出牌,才是迈向可靠的校园民主的第一步。即使这规则就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一样,但总归是有了规则,比没有规则时的黑箱操作已经有了进步。并且,有了规则、按照规则办事,就有进一步完善规则以加强民主建设的空间,就有了进一步推进校园民主的依据。

在制定规则的同时,校园民主进程必须时时关注民主的公开性。人情社会的特点预示着校园民主将比一般民主更加频繁的面对暗箱操作和元老政治的问题,化解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推动选举、决策、执行和监督各个层面的公开化。公开化有三个维度:制度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制度公开,意味着制定的民主规则不能成为少数精通此道者的游戏工具,而要给民主的普通参与者提供明确的指导。过程公开,意味着在民主的规则中运行的各项活动能够时时刻刻为那些关注特定活动的人们了解,也就为进一步的民主监督做了铺垫。结果公开,意味着决策者和执行者必须负起责任来,让结果“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校园民主进程不能忘记的本色是教育目的,切不可因为民主制度、或者说民主游戏而将这些形式内化成不可动摇的原则。校园民主进程的建设者们更要时刻警惕,不要在制定规则和扩大公开的同时让民主的形式绑架了自己,沉迷于自我营造的政治幻梦不能自拔。搞不搞普选、搞不搞代议制不能完全作为判断校园民主进程的标准。好的民主制度也能因为一两个超级人物的出现而走向让它的历史反面,在学校这种社会中更是如此。即使那些现在看起来并不完善的民主方式,只要能够得以继续发展和改进,能够在这种框架内教育参与者们积极坚守民主的精神,那么民主制度的建设进程暂时停滞,并不能阻挡民主精神本身的弘扬。对校园民主报以过高期望的批评家们也应当从教育的角度重新审视民主的建设过程。

校园民主是异常脆弱的,很难指望这种进程能够带来事实上的突破和改变。但在校园民主建设的过程中,民主规则和精神的渗透可以催生一批民主的“游戏玩家”,在大学生活中认真思考真正的民主到底是什么、该怎么实行。无论将来他们的人生轨迹如何,民主这种现代生活方式都将与这样的人一直相伴。清华大学不是一所普通的中国高校,她还肩负着为中国输出精英人才的任务。如果今天的清华人能够在校园民主建设的过程中达到上述目的,我们将很有可能看到一个全新的中国逐渐从青年人的手中建立起来。

3、校园民主建设的建设意义是重建清华精神

一百年来,清华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翘楚,承载着古老国家走向现代社会的希望与付托。清华人的精神、清华人的风格、清华人的故事也已经成为清华的名片,让她得以跻身世界名校之列。然而不必讳言的是,今天传承的清华精神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再是高等教育应该传承的初衷。我们中的许多人亲历着社工体系中的学生逐渐被原本看起来面目可憎的体制同化的历程,感受着在争议甚至压力下坚持个人信念理想(无论是学术的还是非学术的)的困难,见证过这样一个精英群体的非理性被激发起来“同仇敌忾”的历史插曲,并即将把我们从那些清华校园中继承到的一鳞半爪的经验和知识传承给新的清华人。这些断面都是确实存在在清华校园中的现象。

校园民主建设不是为了民主而搞民主,民主的落脚点是自由的维护。建立独立自由的人格,才能让人不为时间改变地践行“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才能不受环境阻挠地坚守“行胜于言”。个人的独立人格,可以通过自我意志的锻炼和自我修养的提升逐步达到。群体的自由精神,就需要民主的风气来保证它不受破坏。如果有一天,人们心中都不再笼罩着压抑自由天性的阴云,群体不再鄙夷和讽刺那些言行背离多数人想法的特立独行者,争议和辩论不再转化为非理性的语言暴力和解构,新的清华人能够呼吸到来自清华园中那些佼佼者的新鲜空气,那么校园民主建设的道路,就是通向一个更伟大的清华的道路。

清华大学学生会主席选举制度述评

选举是社会组织的人事基础。学生会作为清华校内最重要的学生组织,其选举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历来,外界对清华学生会的选举都有两种想象。一种观点认为选举是走走形式,内容已经经过官方钦定了;另一种观点认为选举涉及到种种内幕交易,已经堕落为黑色校园政治。上述两种情况确实在全国各大高校广泛存在,但清华学生会的选举仍有其独特之处,虽不能说完全 “出淤泥而不染”,但也不能以黑暗形容之。

清华大学学生会成立于五四运动时期,初名为 “清华大学学生自治会”。此前,也有学生参与清华学校的评议管理,但没有学生会这样系统化的组织形式。大革命之后,学生自治会逐渐成为左派青年的聚集地,尤其是三十年代之后,历次学生会组织的学生运动都产生了不小影响,最著名的如 “一二九” 运动中的救国会组织。当时潜伏在清华的中共党组织长期渗透学生会,自然也干预到了学生会的选举。蒋南翔在清华期间就曾多次侧面操纵了救国会的选举。同时在清华参与一二九运动的吴承明 2009 年接受凤凰网采访时说:

救国委员会是蒋南翔同志一手扶持的。这里边。比如救国委员会主席是周家奇、后来叫朱辉。为什么要安排他做主席呢。因为他那个时候他不是党员,也不是团员,是一个好好学生,要是当时一些个活动的分子,恐怕通不过所以请他做主席。第一副主席是黄诚,黄诚那是很活跃的人物,大家都知道是左派的,而第二位副主席是陈元。陈元,他不是国民党,但是他至少是国民党的同行者,因为他也有他的一派势力。所以救国会等于是一个统一战线的组织,但是当时还没有这个名词,所以脑子里没有统一战线这么个概念。这个是南翔同志他组织的,结果选举就成功了,否则你人通不过,救国会建立不起来,这次运动在清华也动不了。(凤凰卫视《我的中国心》2009 年 5 月 16 日节目《蒋南翔——桃李不言》)

解放后,学生会正式成为党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其人事权力也随之被学校党委控制。文革前选举的历任学生会主席都是来自于党组织推荐、甚至就是直接委任(例如连任三年多的谭浩强,由于反右没有召开学代会,超过任期但仍担任主席)。文革中,学生会系统遭到破坏,选举制度也陷入停滞。

改革开放以来,校园民主风气重新兴起,但历史的进程并非一帆风顺,校会的选举制度也因此经历了不小的变化过程。2012 年,曾经有人专文论及这段历史进程:

1、三十年来中国高校的校园民主历程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学生会的民主制度进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八十年代是草创期。这一时期,由于文革时代学生运动的风云气象依然在高校中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而同时席卷知识界和文化界的启蒙浪潮也给高校学生注入了新的思想,学生会的民主形式一度被广泛探索过。与此同时,各种各样的学生组织也如雨后春笋般在高校中涌现出来。清华大学学生科协就是从那时起生存至今的一个组织。

然而进入九十年代之后,各主要高校的民主进程都陷入停滞甚至倒退。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高等院校的数量越来越多,虽然在传统高校中的民主进程依然步履维艰,但许多体制的空白地方诞生了新的民主形式。例如前几年轰动一时的中山大学学生会主席直选。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绝大多数新生的学生会和社团都已经在体制的捆绑下亦步亦趋,并业已成为众多评论者抨击的对象。

2、清华的校园民主建设历程

同全国的情况相类似,清华的校园民主建设也经历了以上三个过程。1980 年,校学生会进行了空前绝后的一场主席普选,当选者林炎志也成为稍微了解清华校史的人经常举的例子。然而在这背后很少有人意识到,林炎志的父亲林枫曾任中央党校校长、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跻身“党和国家领导人”之列。这可比今天的许多“官二代”霸气多了。事实上,在当时的宣传和通讯条件下,如果候选人不具有名人效应和先天优势,几乎不可能在普选中胜出。也是同一年,北大试行常设代表会议制度,李克强成为第一任常代会主任。

八十年代中期,校会开始尝试决策制度的改革。根据《清华大学一览》(1986-1987 年度),从 1986 年起,学生会不再选举执委会,组建了常任代表会议。这一改革被认为是第二十六届学生会主席潘福祥推动的。常任代表会议是学代会的常设机关,平时负责议事和监督,而学生会的主席团和部长负责执行。八十年代后期,常代会一度拥有很高的地位。根据《清华大学一览》(1988-1989 年度),当年的常代会主任史丹兵同时还是校务委员会常设的 “校内收费及标准审定委员会” 的委员,反映了当时常代会的确负有很大的维护权益职责。 然而政治风波停止了校园民主前进的步伐。当年的学生会主席方方本来应该在五月卸职,但这显然不可能做到。十月份他离任时没有召开一年一度的学代会选举新一任主席,而是由排名第一的副主席杨红征接任。这也就使得学生会变成今天两年一大会、一年任满中期调整的选举模式,并将学生会主席的实际选举权进一步从学代会收回到常代会。在选举制度上出现了历史的倒退。常代会的职权也随之急剧萎缩,逐渐演化成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和校会骨干成员退休养老的机关。颜宁教授当年就曾以生物系学生会主席的身份兼任过常代会副主任。

近十年来,校会在民主进程上的举措更趋保守。在 2002 年召开的第三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上,原本已经形同虚设的常代会被所谓 “议行分开” 的原则彻底解构,取消了属于常代会依靠学生代表行使的监督和维权职责,常任代表也由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兼任,基本上剥离了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本质。今日的常代会也早已被称为“大主席团”,不再是学生会执行机构之外的决策和独立监督团体。2005 年的水木事件中校会的不作为一直饱受诟病。在 2010 年召开的第三十九届学生代表大会上,学生会章程被进一步修改,增加了卸任主席在新主席选举中的投票权。考虑到常代会只有二十八个席位,这一票的增加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邓耿,“清华校园民主建设的道路”,人人网日志,2012 年 5 月 29 日)

作者邓耿当时应该是化学系学代会的筹办人之一。邓文大致勾勒出了改革开放以降到 2012 年校会选举的基本情况,但也有失考不确之处。例如学代会两年一大会的改变,不仅仅造成方方、杨红征的调整未经大会选举,还将此后学生会主席变成了两年一届、一年一调整的奇特情况。水木风波中,所谓 “校会的不作为饱受诟病”,实际上可能主要是时任主席的郑晓博态度暧昧所致。

邓文对九十年代以来的校会选举和制度颇有微词,但究其根底,大率是局外人言,未中肯綮。例如邓文对 2002 年学生会制度的 “议行分开” 改革批评很多,但此改革不仅包括常代会的整合,还有后续校系学生会的一体化建设等方面,不能简单名之为 “更趋保守”。2006 年任校会副主席的张汉威曾经撰文论述一体化建设:

“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班委会” 一体化建设的提出是学生会组织发展的需要,也是历史的必然。清华大学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是一次历史性的学代会,修改后的《清华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常设代表会议实行席位制,每个院系有一个席位,该席位由院系的学生会主席担任,这样,从体制上加强了校学生会和院系学生会的组织联系,使校学生会的工作更加贴近基层。

在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的条款里,均明确提出了学生会在 “学校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由于院系学生会主席均是经民主程序产生,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院系学生会的工作具有充分收集信息的条件,因此,由院系学生会主席来担任常设代表,可以使学生会更能反映同学呼声,代表同学权益。清华大学第三十五届学生会在部门设置上增设了内联部,并将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班委会一体化建设的理念作为学生会的重点工作贯穿于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中,体现在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

经过第三十五届学生会和第三十六届学生会的共同努力,在阳波、杨亚俊、王松涛、郑晓博、杨磊等人的大力倡导和积极推进下,一体化建设已经初见成效:大主席团例会、优秀院系学生会评比、学生会精品系列活动等都是学生会一体化建设的突出成果。(张汉威,“以制度化保障一体化,以一体化促进规范化——立足实际、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地推进清华大学学生会一体化建设”,BBS 水木清华站,2006 年 9 月 28 日)

也就是在 2012 年,学生会在第四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上,对学生会主席的选举制度再次进行了微调。这次微调虽然制度变革不大,却对今后学生会主席的选举生态产生了重大影响。

国内各高校的学生会选举方式各有不同。2012 年,团中央曾对全国高校学生会选举方式进行过调研,经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常设代表会议的间接选举产生主席的高校占 62%,剩下绝大多数为学校党委和团委指定,没有学校采取学生直接选举作为长期选举方式。各高校间接选举的方式也有所差异,例如北大是先通过学代会选举出主席团,再由主席团互推一人担任主席;浙大则是先选举学生委员会,再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主席。这些选举大部分为等额选举。

清华学生会的主席选举在九十年代之后固定为 “两级选举制”,即由每个行政班各选举一名代表、每个院系学生会推举三名代表,组成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主席资格候选人,俗称 “大选”;通过大选的资格候选人再经过由各院系学生会主席组成的常代会选举产生主席,俗称 “小选”;小选结束后,由当选者公开选拔副主席和部长,俗称 “组阁”。整个选举为差额选举,通常有三到五名候选人报名参选。2002 年常代会改革后,校方提出所谓 “大会淘劣、小会选优” 的选举原则,即大会由学生代表对难以服众的候选人进行淘汰,小会上由院系主席选举最合适的主席候选人。(以上据 “清华大学第四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调研报告”,2012 年 9 月)

两级选举制有两个问题。一是虽然选举整体为差额选举,但很有可能使得某一个环节不是差额选举,造成选举人的不满;二是小选时有可能出现平票。2010 年的选举风波,正是这两个问题发酵的结果。

2010 年 12 月 19 日,清华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在附中礼堂召开。会议最终选举水利系刘烨为学生会主席,当时新闻这样报道:

闭幕式上,与会代表举手通过了清华大学第 38 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和修改后的学生会章程。大会就大多数同学关心的权益提案作出答复,并向全体同学发出了践行百年的倡议。由学生代表选举,来自建筑系的万涛、自动化系的刘帅、水利系的刘烨和化工系的胡杨分别以 359 票、419 票、312 票和 336 票当选新一届学生会主席资格委员。

大会闭幕后立即召开了第 39 届学生会第一次常设代表会议,四位资格委员分别进行了演讲并回答了常设代表的提问。经过激烈角逐,两轮选举后,来自水利系的刘烨当选为清华大学第 39 届学生会主席。(“清华大学第三十九次学代会召开 刘烨当选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学生清华网站,2010 年 12 月 20 日)

上述新闻稿中悄悄做了手脚,将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实际上不难发现,最后小会上当选的刘烨,是大会上得票最少的。四个候选人全部通过大会选举,很大程度上与大会选举方法有关。当年大会的选举方法是,每张选票必须选中 3 个及以上数目的候选人,方为有效选票,得票数超过一半的候选人可以进入小会。不难发现,这种投票方式使得每个候选人的得票期望都是四分之三,数学上就有很大概率发生实质上的等额选举。实际上,当年代表数约 500 人,刘烨只是刚刚过半。

同时,当年大会上还通过了一项修改章程的建议,赋予将要离任的学生会主席在小选时的投票权。这一提议本来是为了防止小选的平票,因为当时共有 28 个本科院系,很容易出现平票情况。而小选背后,往往伴随着院系之间的利益交换,因此各方阵营的票都很坚定,一旦出现平票,常常长期僵持为多轮选举,最终结果也未必合理。大会虽然以举手方式通过了这一建议,不少代表心中仍有疑虑。结合到刘烨以最后一名的身份当选了主席,一时间舆论沸腾,学生清华网站的评论区和人人网等平台上出现了大量批评选举黑幕的意见。

选举风波对当届学生会和刘烨本人的声誉造成了一定影响。平心而论,刘烨的人品道德可能并无大疵,但刻板印象和学生干部的属性造成后来一段时间内被黑,还曾引发过另一场风波(即 “北门吃串” 事件)。2012 年,第四十次学代会召开前,当时团委负责学生会选举的组织部专门针对这一事件展开调研,力图对两级选举制进行微调。

按照当时的规划,微调包括两部分。针对大选,希望通过控制投票数和当选数来保证大选实际上是差额选举,同时防止大选 “钦定” 一名候选人、导致小选成为等额选举。针对小选,由于当年人文和社科学院面临分家,28 个院系即将变为 29 个,因此平票问题暂时得以缓解,当年首先协调在任的学生会主席(人文学院的张可)放弃投票权,之后再修改章程。不过,经过团委组织历届学生会重要干部和一些院系代表多次讨论之后,大选方案调整为不限制代表投票数、过半者始得当选、无人过半则取前两名。这一方案基本上规避了对选举方法的不公平性质疑,但风险就是很有可能诱导代表只投一个、导致小选成为等额选举。

第四十次学代会参选人是热能的庄晨宇、电机的赵博石和数学的忻隆,庄晨宇选前一度呼声最高。但三人在大选现场表现各异,忻隆的口才显示出微弱的优势。选举结果颇为有趣,代表数 485 人,有效票 481 张,庄晨宇得 228 票,赵博石得 242 票,忻隆得 264 票,实际上只有忻隆严格过半,赵博石超过有效票的一半,技术上通过,但没到代表数的一半。随后的小选上,原本计划投给庄晨宇的票很多流向了忻隆,使得忻隆顺利当选。

第四十次学代会是一个分水岭,此后校会主席的抉择权从小会为主转向了大会为主。到了 2014 年第四十一次学代会期间,建筑学院的刘畅就从三位候选人中直接脱颖而出,成为小会唯一的候选人。这自然应当归功于其形象和口才对大会代表的影响,但当时也有一些流言指背后有针对大会代表的不良手段。最近的 2016 年第四十二次学代会只有两人参选,这就无论如何都会在两轮选举制中造成一次等额选举了。

程序正义是选举工作的基础,但不是选举工作的目标。选举的目的是选贤与能。准确处理好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才能真正搞好选举工作。具体到学生会的选举而言,在两级选举制、整体差额的大前提下,保证两级都差额是维护两级选举制程序正义的条件,但并不是选举的必备条件:因为两级选举制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可不可以只通过大会选出学生会主席呢?实践中已经证明这一点是实质上能够做到的。

那么,是不是通过大会选出学生会主席,就一定合理呢?这倒并不一定。小会选举,固然有小圈子人情世故甚至幕后交易的影响,但元老政治的优势在于维持生态平衡、淘汰一些 “危险” 的强人。这些强人恰恰有可能通过对大众的心理揣摩与控制通过大选,如果小选不对其加以监督和制约,就可能制造出不良后果。刘畅卸任后,同样来自建筑学院的唐诗童经过中期调整当选主席,时人就有私相授受之讥。

有人说,不就是一个学生会主席吗,有那么必要搞得这么严肃?且不论清华历届学生会主席的前途资源,至少有一点,选举工作是培养学生程序正义意识和公平观念的最重要、最直接方式之一。设计科学的选举方式,能够不断地教育人民、教育干部,最终达到深入人心的效果,这就是美国选举制度的精妙之处。我们真正搞民主选举的时间有限,积累的经验和制度自然也不会尽善尽美,但当局者和参与者不能得过且过、击鼓传花,而要筚路蓝缕、前赴后继。前人已矣,后人勉之。

JS
Arrow Up